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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她舍不得这么好的儿子……哪一个当父母的又会舍得放弃这样好的儿子呢?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直到云初看到一块破败的木板上用各种语言书写着——靠近军寨者死几个字的时候,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唐人的威严。
“我就要吃旱獭——哇!”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两人说着话,就从龟兹城墙上突兀出现的一个巨大缺口处离开了龟兹城,那一处浓阴之地就在城外,距离军营不过一里地。
云初抬头道:“怎么说?”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你的年纪太小,打不过战笼里那些彪悍的猛士。去了就是送死,白白的便宜老羊皮拿你的送命钱。”
“你看他使唤侯三使唤的理所当然,还他娘的用热水洗澡,这说不定是哪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府兵们自然是商州折冲府校尉丁大有说了算,其余的统统归我们统管,还特意给了我一队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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