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首哈马斯之后,以色列的下一步计划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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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之后我给你做沙葱牛肉包子,那东西可比烧旱獭好吃的太多了。”
唐人的官衙自然也是夯土房子,进去之后才发现这种狭**仄的房子其实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在烈日下比较凉快。
把这个东西放置在老羊皮上,用刀子轻轻一划,丰富的油脂就会自动冒出来,刀子继续往深处划,紧绷的旱獭皮就会自动朝两边分开,展露出里边丰富的食材,于是——一顿肥美的旱獭大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因为目的不同的原因,帮助虽然表面上不接受,却从内心里感激这些人,但凡有人像你释放善意,就一定要赶紧兜住,这种机会非常的珍贵,这一点云初心里如同明镜一般,更何况,这种珍贵的情愫从来都不分阶级。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为此,塞来玛还委屈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们家没有干牛粪来妆点帐篷,被人家笑话说他们家很穷!
云初得到了一套茶具,那么,何远山得到的东西应该更多,由此可见,云初当说方正一个月只收四千贯这中间有猫腻的事情是真的,他真的只上缴四千贯,自己留下了更多的东西。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新书发布已经一个星期了,仔细看了兄弟们的所有评论,有时候想笑,有时候想哭,更多的时候有一种想要恋爱的冲动。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云初想起老羊皮临走时说的话,心猛地一沉抬头看着方正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同时,老羊皮讲的故事也让人愉快不起来,毕竟,三年前,这座城里的人几乎死光了,如今在城里走来走去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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