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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陪我走到现在,再次鞠躬致谢。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只要唐军要打仗,回纥人一定会拼命地帮助,并且,只求作战,不求回报,有时候,哪怕是倒贴,也要主动帮助唐军跟别的,坏的,部族作战。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云初瞅着不远处的龟兹城真的很眼红,只要抓一些胡人把龟兹城重新修整一下,安上几个门,再把城墙的缺口给堵上,找一些安西军闲散人员负责管理这座城郭,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会不断下蛋的金鸡。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其实儿子娶母亲并不代表儿子可以娶自己的亲生母亲,但是,一些铁勒人好像不怎么在乎,后来好像执行这条禁令的人不太多,再后来,就没有人在乎了。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今天走了大半天的路,老羊皮似乎很累了,随便裹着皮袄倒在了夯土城墙上,微微闭上了眼睛。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就在那个僧人又要进入寂灭的时候,他又睁开了眼睛,瞅着不远处的龟兹道:有意思,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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