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说脱口秀:欲成网红 必须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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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一来,他觉得自己没有本事不挑不拣的睡一整个部族的女人,二来,这个不算大的回纥人部族里就没有一个能看得过去的女人。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好在云初抢夺的快,羊奶倒在了桌子上。
都护都死在了这龟兹城下,更别说我们了,在西域这地方上,除过我们唐人自己报团之外,其余的都是敌人!”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如果你能明证我是唐人,那么,在孟子的微言大义之下,效忠皇帝陛下与效忠我的族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云初又拍掉塞来玛拿着木勺的手,用手叉子插了一块肚皮肉送进塞来玛的嘴巴。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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