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很头疼,白宫来了位不配合的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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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成熟的美丽的女人,在白羊部这个弥漫着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的部族里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天知道有多难。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我勇猛的样子被昨天带领我们与突厥人作战的比粟特勤给看中了,要我进入他的卫队,从今往后,就不用再参与放牧等闲杂事情了。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何远山这些天日夜不休的巡视城墙,被他下令砍下来的人头就挂在城门口上阴恻恻的盯着那些想要偷懒怠工的胡人们。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掌固张安他们正在杀牛,准备制作牛肉干,这是早就开始准备的军粮,打发哑巴去要了一大块新鲜牛肉回来,云初带着只穿着一个红肚兜的娜哈去拔了不少的沙葱回来,让这孩子一根根的挑选沙葱,他则开始发面,剁牛肉馅子。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等面条已经飘满羊汤表面的时候,云初就用一双很长的筷子挑起面条,不用分,一根就是一碗。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胜利的时候多了,在唐军的约束下却不能炫耀自己的胜利,这对回纥牧人们看战斗的热情打击很大。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管他呢,只要武侯他老人家满意,龟兹就算毁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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