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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在戈壁滩上,最配牛肉的东西其实就是沙葱,这种带着天然芳香剂的野菜跟牛肉混合之后,就会给牛肉沾染上青草的清新味道。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由于这些青稞可以拿去喂养牛羊,骆驼,割青苗的胡人们还是非常的积极。
塞来玛看着云初的目光开始闪烁,她好像有非常重要的话要说。从她的表情就能看出来,那句话非常非常地难以说出口。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塞人族最初是依靠血缘建立起来的一个族群,在部族自然繁衍的人口多起来之后,就开始劫掠其余的部族,收纳其余部族的人进入本部族接受他们的盘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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