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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我想把它养的再肥一些,等哥哥回来就烧着吃。”眼看着大肥跑了,娜哈有些遗憾。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还有什么困难吗?”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就像眼前这一锅汤饼?”
唐人的官衙里,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十点一顿被称之为朝食,下午四点钟再吃一顿被称之为暮食。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衙门破旧这是惯例,一般的官员都没有修衙门的心思,因为寓意一点都不好。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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