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荣誉》:凡人小事 萤火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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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像大阿波葛萨璐死了,他在部族里的影响力立刻就没有了。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顶级大学毕业,却在一个五线城市的二流中学足足当了二十年的化学老师。
在这一点上,古今没有什么差别,官府首先是官吏们的府门,然后才是全天下的人的。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即便如此,听到羯斯噶提起战笼遴选,云初身体都忍不住颤抖了一下,至于娜哈则大哭起来。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就目前的局面而言,人家对他还是有戒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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