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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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别怀疑,我为了走新路想的快要发疯了,现在脑子不合适,这种事大概率能干的出来,如果你们不想跟一个秃头胖子谈恋爱,就早点把月票啦,推荐票之类的东西统统早点给我,了了我的思念之情。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老羊皮不仅仅是一个人贩子那么单纯,我或许会直接去唐人居住的龟兹城里碰碰运气。
“我不!”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云初皱眉道:“你有本事让你那个在安西军都护麾下折冲府当校尉的姐夫帮你把这些年弄的钱送进玉门关吗?”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西域的很多国家,部族,就是这样起来的。
何远山瞅着云初,半晌,才冷声道:“不要想着去白羊部把她们找出来带走,如果你这样做了,我会在第一时间杀掉她们。”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老羊皮哈哈大笑道:“狗窝里长大的只会是狗,就算披着一张虎皮也是一条狗。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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