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园诗人北美巡演开票 官宣六城远行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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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当初,云初告诉方正几个人,他对美食仅仅是略懂,对于医术也是略懂,对于占卜也是略懂……
“你明白就好,既然你也不想活了,那就带人去把城外的青稞青苗全部铲除留带回来喂牲口。”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断鴻盟主,雨露花浓盟主这两个就不感谢了,一个是我的版主,一个是我老婆,都是我的老水军了,没必要感谢。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你们把我在白羊部连锅端来了,那里有我的养了我好些年的养母,跟一个从会说话起就一直喊我哥哥的女娃子,她们要是死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何远山瞅着云初,半晌,才冷声道:“不要想着去白羊部把她们找出来带走,如果你这样做了,我会在第一时间杀掉她们。”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立刻用标准的唐人官话道:“我当然会说唐人的话,不仅仅会说,我还会吟诵唐人的文章。”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猛!
片刻之后,哀嚎声停止,巫婆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发现勐撒卡因为伤心过度,追随自己亲爱的父亲也去了腾格尔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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