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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刘雄吞咽一口口水,见云初依旧面无表情的往锅里扯着面条,那根黄龙一般的面条,像是活过来一般,从陶瓮里随着云初的手起舞,最后一头扎进汤锅里。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有的少年人听了两段之后就跟着老羊皮走了,很长时间过后,人们有可能在某一个王的后宫见到他,那时候的他穿着华丽的衣裳,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宝石,依偎在王的怀里,扯着尖利的嗓子为来宾演唱大段大段的《乌古斯传》。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云初瞅着不远处的龟兹城真的很眼红,只要抓一些胡人把龟兹城重新修整一下,安上几个门,再把城墙的缺口给堵上,找一些安西军闲散人员负责管理这座城郭,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会不断下蛋的金鸡。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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