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这个领域,缺人!月薪4万元还不好招!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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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窗户小是为了保暖,门槛高是为了挡住沙子,门楣低估计是为了方便防御。
大纛的出现,就预示着白羊部全族已经抵达了龟兹。
云初笑着点点头。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再加上汤饼的汤是羊肉汤,上面漂满了血沫子吗,这又成功的将云初的另一半食欲给谋杀了。
只要把这样的旱獭皮口袋静置半个小时,趁着这个时间在沙地上烧一堆火,往火里丢一些鹅卵石。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塞来玛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看远处似乎在看她的羯斯噶,立刻猛烈地摇头道:“那些人会笑话羯斯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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