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流调中“最勤劳”的外卖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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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六道轮回之下,你所珍视的东西最终都会以一种残酷的方式被毁灭。
“爷娘在上,不孝子在天山百拜,此次来信,有噩耗告知,兄长狗怜儿战死在于阗,可惜,战死之际,没有斩获,不能给爷娘带来荣耀,乃狗怜儿之过也。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塞来玛就在不远处看着云初,云初也看了看塞来玛宠着她挥挥手,笑着对老羊皮道:“也算是多活了三年。”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把东西放在最外边的一棵大桑树下安顿好,云初铺开纸张,背靠清凉的渠水,就让侯三去军营那边贴告示。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老羊皮小小瘦弱的身躯里突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云初推了出去。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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