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绍峰:施源比较压抑 演完觉得太轻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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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回到桑林地居住地,娜哈对什么都感兴趣,尤其是矮几上的笔墨纸砚,以及堆积如山的文书。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一阵更加嘹亮雄浑的呼喝声从草蜢湖的另一边传来,紧跟着就有一匹战马出现在地平线上,接着,就是第二匹,第三匹,紧接着无数的马头就从那个小小的矮坡后面出现,波浪一般倾泻而下。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何远山第一瞬间就给云初的行为下了定义。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都护府户曹裴东风。”
唐人的官衙里,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十点一顿被称之为朝食,下午四点钟再吃一顿被称之为暮食。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我在等你来。”云初收好刷子,把身体站的笔直。
“不对吧,三月份的事情,没道理我们都不知道的事情,长安却先一步知晓,并且连大军都准备好了,最离谱的是统兵大将已经入了西域。”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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