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异!?楼下突现成群鸟尸!专家一语道破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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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云初把那柄开山巨斧捡回来垫在屁股下边坐下来道:“他们也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谁他娘的发疯了,才会把如此沉重的一柄斧头万里迢迢的带来西域。”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你们把我在白羊部连锅端来了,那里有我的养了我好些年的养母,跟一个从会说话起就一直喊我哥哥的女娃子,她们要是死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你的大阿波拿下吗?”云初非常关心羯斯噶目前的地位,只有他的的地位高了,才能真正的保护好这母女两个。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老羊皮小小瘦弱的身躯里突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云初推了出去。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草蜢湖里有很多很多鱼,一点都不怕人,所以,云初轻易地用木叉就捉到了五六条鱼。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塞人认为男子十三岁了,就已经成年,他们认为男人成年的标志就是可以交配出下一代来。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看来你以前还真得是过过锦衣玉食的日子,真不知道你在塞人部落里的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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