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湖南美女学霸直博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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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塞来玛吐掉镶嵌在牙齿里的肉丝强行将云初的脸贴在她油乎乎的脸上低声道:“我在可汗大帐的时候,见过一个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玉石一般滑腻,屁股大的跟大尾巴羊,胸口鼓的跟奶牛一样的美人。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老羊皮终究没有回答云初提出来的问题,不过呢,也就是因为有这个问题,他的心情又开始变得不好了。
云初苦笑道:“大唐废弃龟兹城已经有四年时光了,在这四年中,龟兹城其实是属于那些胡人的,他们不信任咱们,在城里开凿地道有什么稀奇的,再说了,这里的土地很适合修建地道啊。”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分别四年,小髭儿是否平安长大,如果平安长大,则将某家之钱财尽数付给,张氏若能瑾守门户则容她,若不能,则休之,权衡尽在爷娘……”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云初笑眯眯地看着塞来玛挥舞着一双手熟练的纺线,一边水横飞地给他灌输塞人的生存发家之道。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西域的很多国家,部族,就是这样起来的。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一大碗蒲公英茶被云初强迫灌进这对母女的肚子之后,她们这才从美食光环中突围出来。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想想啊,所有官吏最后服务的对象是谁,就知道在这种事情上该怎么取舍了。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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