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劳无冠又一年!最好的凯恩,遇上最差的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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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是不同的!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可惜,这个时候窗外的鸟鸣声像是被延迟了一般,先看到鸟嘴张合,然后才能听到鸟鸣声。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张安给云初安顿好了住处之后就离开了,尽管云初提出约饭的要求,还是被张安给拒绝了。
说完话就拨转马头重新回到看热闹的人群里去了。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新书发布已经一个星期了,仔细看了兄弟们的所有评论,有时候想笑,有时候想哭,更多的时候有一种想要恋爱的冲动。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云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从陶锅里舀了一勺子野菜汤给她添上,笑道:“结果,那个娃娃咻的一声就变小,钻进了你的肚子,九个月之后就生下了我?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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