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 |“魔笛”优雅依然 一个人扛着克罗地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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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感谢你们陪我走到现在,再次鞠躬致谢。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刘雄出身低位,连番苦战之下才给自己弄了一个队正的差事,想要再进一步,天知道还能不能从战场上活着下来,就算活着下来了,也未必能捞到军功,现在有爵爷一句话,就能把所有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为什么不赌一把呢?”
因此,他只是愣愣得瞅着方正。
不过,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上关令方正呵呵笑道:“刘兄,如此说来,你并不怀疑此子唐人的身份是吗?”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文书是不同的!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刘雄看了云初良久,长叹一声道:“想出这个办法混钱入关的人一定是一个读书人!”
塞来玛经常说,她是回纥人中不可多得的绝世美人,云初更是回纥人中间前所未见的美男子,那么,娜哈就该是回纥部落中未来的第一美人!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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