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轶《追星星的人》中化身“吃货” 被喊话别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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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瞅着依旧没有声音的官衙叹口气道:“大关令的腿可能被打断了,以后难当大任,咱们大关令这个衙门,从此就要靠远山兄了。”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面团用了酵面发酵之后会有浓烈的酸味,只有用碱水抵消酸味,才能真正蒸出一锅没有酸味的好包子。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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