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堂,进入“冰火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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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有觉得他可怜的唐人,隋人伙计要把食物送给他,也被他礼貌的拒绝,显得很有气节。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云初瞅着依旧没有声音的官衙叹口气道:“大关令的腿可能被打断了,以后难当大任,咱们大关令这个衙门,从此就要靠远山兄了。”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第三天,太阳出来,这东西刚刚出来,就晒得人皮肤疼痛,虽然还是冷,但是,人们就像是被关在了一个巨大的微波炉里,感觉不到热,却烦躁的想要割开胸膛敞亮一下。
土墙上布满了金黄色的麦壳,也有很多麦秸,可能是经历了长时间的风雨侵蚀,这些麦壳与麦秸被风雨盘成了金黄色,就像土墙上镶嵌着金色的沙金以及金丝。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这家伙的这套官服明显是从关内送过来的,因为西域没办法给他炮制出这样一身官服的,时过境迁,脱离军队的武士会在极短的时间里变得肥胖,这个因素估计是制作官服给他的人没有预料到的。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西域各个部族就有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长安城的传说。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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