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宫词》美学灵感 竟然藏在这些名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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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云初就站在何远山背后看着他如何行事。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塞来玛,你应该知道,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为了让牛肉变得微甜,云初往里面添加了一些泡开切碎的葡萄干,葡萄干的果糖与盐巴融合之后,就会把牛肉与沙葱混合之后的青草味转成带着一点野生浆果酸香的复合味道。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只有唐人才会有那么多的规矩,也只有唐人才会把我这个养育你的女人真正当成母亲。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这就是云初一心想让塞来玛带着娜哈去羯斯噶帐篷的原因,一旦部族遭受了重大的人口损失,可汗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塞来玛送给别的回纥人生孩子,娜哈也会很自然地被送到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等到这孩子长到八岁,就能服侍男人了。
不仅仅有滚烫的蒲公英茶喝,还有按摩肩膀的服务,只不过,塞来玛媚眼如丝的服侍羯斯噶,娜哈则胡乱在哥哥肩头乱捏。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队伍中步行的女人们很是活泼,这跟她们将要有一个新的生活起点有关。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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