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贻琴多了一个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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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这让塞来玛非常的愤怒,不止一次的向那些女人发起攻击,有时候是丢石头,有时候是丢纺锤,更多的时候是吐口水跟咒骂。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娜哈吃得非常忘我,而塞来玛却无心吃,因为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流着口水走过来了。
如果你找一群女人给你生很多很多孩子,你就能成为大部族的阿波老爷。
你这么做,就是因为挥食狞在你脸上吐口水?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何远山的铜锤威力十足,一锤子下去,挡在他前边的突厥人就歪着脖子嗬嗬的叫唤着向一边倾倒,云初趁机一刀砍在胡人的脖子上,让他减少很多的痛苦。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塞人族最初是依靠血缘建立起来的一个族群,在部族自然繁衍的人口多起来之后,就开始劫掠其余的部族,收纳其余部族的人进入本部族接受他们的盘剥。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方正带来了酒,还有传说中的超级美食——醋芹。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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