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火灾亲历者讲述逃生经历:有人跳窗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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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唉……”老羊皮长叹一声,继而虚弱的道:“法师是被官兵接走的……”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沙洲!”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羊日下的,跟狼日下的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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