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超:外交官嘛,放到哪儿,就在哪儿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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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云初把目光落在那六个衣着清凉,身形饱满,每一个都有一个不亚于大尾羊屁股的胡姬身上的时候,刚刚喝了一口牛乳的老羊皮立刻皱眉道:“想要女人,等你加冠之后再说。”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想想啊,所有官吏最后服务的对象是谁,就知道在这种事情上该怎么取舍了。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整理档案其实一个非常专门的学问,绝对不是把文书堆放整齐这么简单。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这幞头啊,是从鲜卑头巾演化过来的,以前鲜卑人戴头巾显得凶猛彪悍,被唐人改变之后,就显得高贵儒雅了许多。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这种清澈如水的眼珠应该长在婴儿脸上才相配,可惜,峨眉山的猴子跟老羊皮也有这样的眼珠子,立刻就让云初警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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