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北京三条高速出京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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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怎么,不对吗?”话语出口,老羊皮见云初面无表情,就立刻追问。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回桑林地休憩的时候,云初看到了站在城墙上的老羊皮,老家伙今天为了显得明显一些,特意穿了一件纯黑色的羊皮大氅,如此闷热的天气里在城墙上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也不知道会不会中暑。
云初是这个九姓铁勒回纥白羊部族中最勇猛的一个少年。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哼,略懂,略懂!”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处理完毕了这件事,云初就去白羊部找塞来玛跟娜哈去了,毕竟,这是何远山亲口答应他的事情——不能正大光明带走,只能偷偷地,在不损伤白羊部人乐观精神的情况下带走她们。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侯三站在水渠里,他觉得眼前这些水被他的脚给污染了,需要等干净的水流从上面流淌下来的时候,再用水罐装水,才能符合云初的要求。
娜哈对于父母的离开毫不在意,还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鬼脸,就继续抓着云初的蹼头骑马。
“什么暗道?这里就没有暗道。”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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