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一周来暴雨灾害已造成至少87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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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今天的天气非常的晴朗,云初一大早就煮好了羊奶,准备好了糌粑跟酥油,等到太阳彻底的露头的时候,也没有等到塞来玛跟娜哈。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因此,他只是愣愣得瞅着方正。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土墙上布满了金黄色的麦壳,也有很多麦秸,可能是经历了长时间的风雨侵蚀,这些麦壳与麦秸被风雨盘成了金黄色,就像土墙上镶嵌着金色的沙金以及金丝。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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