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沙漠探险身亡:一次夺命的“留学加分”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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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山的铜锤威力十足,一锤子下去,挡在他前边的突厥人就歪着脖子嗬嗬的叫唤着向一边倾倒,云初趁机一刀砍在胡人的脖子上,让他减少很多的痛苦。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云初也不回头,只是摆摆手,就离开了大关令衙门,这里是他在大唐世界里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很短暂,却很温馨,很有纪念意义与参考意义。
“这些麦田全是属于龟兹镇的,你小心不要让马糟蹋了粮食,会被军队拉去砍头的。”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毕竟,每当一位大唐公主抵达部族之后,可汗们的可敦以及王子,特勤一类的亲人就会死一大片,而且都是莫名其妙死掉的。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可惜,这个时候窗外的鸟鸣声像是被延迟了一般,先看到鸟嘴张合,然后才能听到鸟鸣声。
“你不准备跑路吗?”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酷热的天气里,依旧有蒸汽冒出来,只是这些白气离开锅面,就消失了,白气消失了,浓郁的羊汤香味却会弥漫开来,钻进每一个人的心间。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凡是成为府兵的人,家境大多不差,毕竟,除过战马会有国家提供,其余的比如铠甲,武器都需要自己购置。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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