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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战斗直接臣服的部族会被人家直接杀死,只有那些有战斗力的部族才会被其余强大的部族接受。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旱獭皮这时候焦脆异常,撒上一点盐巴,放进嘴里,焦脆的外皮就会迅速变软,有一种融化的感觉。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这种人云初就见过,他的化学老师刘天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满肚子的学问,满肚子的权谋,同时,也满肚子的不合时宜。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我没有钱……”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黑眼窝自己带着羊群进了羊圈,云初则提着旱獭来到喂羊的水槽边上,准备把这头旱獭给料理掉。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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