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寻回的儿子,辞职去当网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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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云初就站在何远山背后看着他如何行事。
枣红马鼻子里喷出灼热的气息波及到了云初的脸,云初牵着枣红马绕过破败的衙门,去了一处被绿荫笼罩的院落。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大唐商贾,说起来真是一群可怜人,拥有财产,在门阀高姓们的眼中却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而且,他们的财产如果没有强大的后台,连保住都成问题。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云初双腿用力绞住刘雄的左腿,双手攀住刘雄的肩头,猛地向前一冲,刘雄身体岿然不动,云初身体突然缩起来,双脚攀援而上,踩在刘雄的腰上,身体发力猛地向后挣脱。
比如——吃旱獭!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当云初的考察公示期过后,任命书下来的时候,他想问老师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的时候。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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