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旧金山”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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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至于你,不过是一匹长得像唐人的狼而已。”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假如,假如塞来玛真的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他就想离开这里,去魂牵梦绕的长安看看。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云初弯下身子抚胸施礼道:“遵命。”
“六道轮回之下,你所珍视的东西最终都会以一种残酷的方式被毁灭。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眯缝着眼睛瞅瞅拴在柱子上的枣红马,云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天亮的时候,娜哈吹着鼻涕泡还在睡觉,塞来玛早就起来了,带着那群种羊去喝水。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
羯斯噶按住准备起身揍勐撒卡的云初道:“雏鹰会被乌鸦笑话,也会被麻雀戏弄,云初,再等等,等你彻底长成雄鹰,那时候你会发现,无论是乌鸦还是麻雀都不值得你张一张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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