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学再造大宋风华 李少红从宋代名画中找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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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作为哥哥,云初觉得自己有教育娜哈爱上干净的责任,女孩子不爱干净怎么可以呢?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放心吧,会抹平的。”
牧人不可能有一个人数超过三千人的群体,一旦超过这个数目,在他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没有足够的草场供他们养活这么多的牛羊,也就不可能养活更多的人。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
今天不一样。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僧人又说:“我一觉睡了十万六千年,还以为世界早就归于平静,没想到还是这般的聒噪,去休,去休,不如睡去。
“修整龟兹城,而后收重税。”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那么,这座城到底是是谁说了算?”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比如,有的府兵的老婆改嫁了,有的府兵人在西域好几年,家里的老婆却帮他生了好几个孩子了,甚至出现了家中老人以为儿子战死了,没了活下去的信念,一吊了之等等。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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