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步行街之王”卖房求生,还押“宝”千元羽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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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在龟兹城里居然有房,他不但有房,还有六个漂亮的不像话的胡姬伺候他,最过分的是,踏进那座算不上大的土墙院子之后,十几个穿着半身皮甲的武士都是趴在地上迎接他的。
这些天我看文书卷宗,还是看出来了一些门道,我们安西军孤悬海外,这里又颇为富庶,如果没有监管,我们这些人岂不是各个肥的流油?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有些文书被潮气侵染的已经结成一团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按照方正的说法这些文书早就该销毁了。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此人到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关起门来,将雄踞龟兹的大关令方正差点给殴打成方的。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至于三转军功是个什么概念呢?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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