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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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再奢侈一些的就会用轻薄的白纱,以及各种颜色的纱做成飘带,穿过胳肢窝绑起来从后背垂下,这样一旦开始扭动,那些飘带就会飞起来形成视觉阻碍,让人觉得她们好像穿衣服了,又好像没有穿,非常的引人入胜。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西域这种地方真的很神奇,如此广袤的地域,竟然不怎么生产剧毒蛇,这里的毒蛇一般都不超过一米长,身材纤细,胆子还小,只有很少很少的几个倒霉蛋被毒蛇侵害过,这就导致西域人对于毒物的认知很浅。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塞来玛见云初没有去放捕捉旱獭的绳网,而是开始在岩石边上搭建简易的房子,她就知道事情不怎么对。
老羊皮轻轻摇头道:“我在这里守候了六年,就是在等你一起回去。”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可能是打小舅子打的很爽的原因,裴东风推门出来的时候显得有些神清气爽。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云初皱皱眉头道:“既然你是比粟特勤的人,他不可能什么都不做吧,咱们这一支两百帐的回纥人,多少也算是一股能数得上号的势力,他想什么都不做就控制这些人,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我就要吃旱獭——哇!”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倒是有一只肥硕的旱獭沿着高坡在荒草中追逐了这支队伍一阵子,最后,也因为看到了天空中盘旋的金雕,就钻进草丛消失不见。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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