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我,温暖你》:反类型化男主住在热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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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我问过老羊皮了,他说,这个名字是唐人的名字,他还说因为我是你的母亲,所以你会杀死跟我睡觉的男人。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他十岁的时候之所以会去悬崖峭壁上追杀那只岩羊,完全是为了保护她,如果云初不去追杀岩羊,她就要进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当初,云初告诉方正几个人,他对美食仅仅是略懂,对于医术也是略懂,对于占卜也是略懂……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给你两天的时间,成为这家食肆的伙计。”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云初一直认为老羊皮应该就是胡人中难得的智者,现在,他只觉得这个家伙,长得像峨眉山的猴子,声音像峨眉山的猴子,眼睛更像峨眉山的猴子……总体看来,这个老家伙就是一只峨眉山的猴子。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方正不解的道:“龟兹城已经荒废了,我们收四千贯已经是白得的钱,咱大唐一个中县的商税都没有四千贯呢,已经很好了。”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想要问云初,想到云初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就闭上了嘴巴,跟娜哈一起捡拾周围的枯枝,准备晚上引火用。
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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