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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他们对待牛粪不是普通人对待燃料的态度,而是对牛粪和牛粪火有一种别样的感情。烧酥油茶或做饭时候,很容易点燃的干牛粪,闻着干牛粪燃烧时散发出来的青草的清香,瞅着橘红色的火苗舔舐着陶锅或者铁锅,这个时候,跳动的火苗以及锅具里面咕嘟嘟的声音都会给他们带来欢喜,吉祥,安全以及温暖的情感。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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