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姐为不刺激侃爷 与戴维森多人约会不晒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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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云初想了一下,就让侯三取来了干硬的馕饼,捏碎了放在柳条编织的笊篱里,在羊汤锅里把馕饼跟羊肉片泡软装进大碗,撒上葱花跟盐巴,最后浇上一勺香浓的羊汤,一碗还算过得去的羊肉泡馍就出炉了。
“肮脏的,满是虫子的,还散发着牛粪味道的大帐篷!”云初一点颜面都没有给新上任的大阿波留。
云初挥刀砍断了树枝,侯三又开始了自己的旅程,不知道他想要去哪里,云初只知道,再向前走,又会进入漆黑的坎儿井地道。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至于转圈研磨法自然适用于圆形砚台,方正书桌上的砚台就是一个圆形砚台。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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