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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一个全身上下中了七八箭的一个家伙,虽然倒在了地上,嘴里冒出来的却是实打实的突厥话。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事实上他根本就办不到!
何远山对云初的态度非常的满意,将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道:“这一次我们的赢面很大,商州折冲府的三个团已经进驻了龟兹城,有了这一千五百人帮忙,我们一定可以坚守到大军到来。”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呜——”
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云初点点头道:“没错,白羊部的塞人们打顺风仗还好,如果他们知道在打一场绝境中的战争,他们会鸟兽散的。”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龟兹的房子都是夯土房子,后边高,前面低,方便收集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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