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寞”了40年,这个经济特区的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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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雄捡起开山巨斧瞅了一眼就丢开了不屑的道:“完全是花架子,想要破甲还不如用陌刀。”
方正不解的道:“龟兹城已经荒废了,我们收四千贯已经是白得的钱,咱大唐一个中县的商税都没有四千贯呢,已经很好了。”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今年,水量看起来不错,已经从于阗那边流淌到龟兹来了。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我不!”
方正点点头道:“是啊,人去当劳工修城,修城门,带来的牲畜,粮食,会被就地征收,充当军粮。”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做完这件事之后,云初又忍不住想起了自己的化学老师刘天成,这是一个能在二流中学的简陋实验室里人工合成青霉素的人,死的时候那么孤单,那么凄凉。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你害怕了是吗?”老羊皮将云初新得到的唐刀丢给他。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云初低头笑道:“我在回纥人眼中就是异类,就像是牛群里混着的马,羊群里混着的狼,年纪小的害怕我,年纪大的防备着我。
下雪,牧人是不害怕的,因为雪会被皮袍隔绝在外边,抖一抖就掉了。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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