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穿便装的兵哥哥,终于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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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云初往后缩一缩,刘雄等身着铁甲的人大踏步的向前,迎着突厥人挥舞过来的弯刀不闪不避,一刀换一刀的向前硬抗。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还有的人,则成了马贼……天山南北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马贼,强盗,这其中就有老羊皮奉献的力量。
这让守在官衙外边的何远山,刘雄,云初等人战战兢兢,一个个把身子站的笔直,生怕什么地方没有做好引来无妄之灾。
“这是我的家传宝物!”老兵嘟囔着摊开手。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云初点点头道:“姐夫遍天下确实很厉害。”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