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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相信,唐人绝对不可能允许一个像他这样优秀的少年郎迷茫的流落他乡而不管不顾的。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一个帐篷里同时躺着两具尸体,葛萨璐的亲戚们就多了一重麻烦,需要再骑着马绕着帐篷跑七圈,再找一个跟两个死人最亲近的人掀开门帘子,顺便在脸上划两刀。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塞人族好像很满意,塞来玛她们也好像非常地满意,于是,塞人的生活习惯在迅速地向回纥人的生活习惯靠近。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所以,每年都有很多回纥女子主动走进狼群,希望能被狼王看上……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何远山道:“你要小心,刚才这个小子能把刘雄绊一个踉跄,你这副早就痴肥的身子骨,很有可能弄不过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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