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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云初喃喃自语着走进了大关令的官衙。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云初认为葛萨璐不具备拥有这些东西的可能。
不论是金壶还是金杯子外面都鎏上了厚厚一层锡,手艺漂亮的没话说,一看就是龟兹城里最好的金匠的作品。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再说,人家已经很克制的在炫耀自家门庭了,只要姐姐足够多,皇帝成为自家姐夫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这跟他很久很久以前走的道路差不多,在化学老师刘天成的举荐之下,他同样顺利的在一个从八品的科长麾下干着书吏的工作。
第三天,太阳出来,这东西刚刚出来,就晒得人皮肤疼痛,虽然还是冷,但是,人们就像是被关在了一个巨大的微波炉里,感觉不到热,却烦躁的想要割开胸膛敞亮一下。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刘雄咬着牙道:“这该如何是好呢?”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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