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超:外交官嘛,放到哪儿,就在哪儿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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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现在,塞来玛觉得云初很想杀死那个肥猪一样的葛萨璐!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直到一股浓烈的骆驼臭执拗的钻进他的鼻子,他才睁开眼睛,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挡住了一队骆驼前进的道路。
看过居住地之后,云初多少有些疑惑,这里的桑树巨大的让人难以置信!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你从来没有欺负过大尾巴羊?”
“腾格里会把你们这些该死的唐人压在黑石头底下让兀鹫啄食你们的眼珠子。
如果他不愿意投降,那就该立刻联系焉耆王阿那支一起抵抗唐军,就算会失败,也能被西域人称一声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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