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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大军进攻坚城,披甲执锐,冒矢雨,避滚木礌石,越壕沟,爬城墙,率先登城,奋勇作战,掩护后军登城,敌军溃,城破——功第一,授军功三转!策勋武散官第二十九阶——陪戎副尉!
老羊皮就是这一带最著名的人贩子。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结果,第二天,他就骑着马从矮人坡的悬崖上跳下去了,找到他的时候,人跟马都摔成了肉泥。
人的消化器官远比牲口跟野兽的消化器官来的精致,因此上,人排泄出来的消化物,对于很多动物来说有很好的二次利用的价值。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老羊皮站在人群中回头瞅着云初道:“何苦来哉!”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西域自古以来的战争,有毁坏城池的,有屠灭种族的,唯独没有毁坏坎儿井的。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昨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吗?”塞来玛蹲在湖边洗脸,她也喜欢住在草蜢湖边。
何远山这些天日夜不休的巡视城墙,被他下令砍下来的人头就挂在城门口上阴恻恻的盯着那些想要偷懒怠工的胡人们。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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