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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做什么呢?”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这个时候他就不知道自己嘴里说了些什么,他只知道滑爽劲道的面条在嘴里滑溜溜的,几乎不用吞咽,就直接进入了胃袋。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今年,水量看起来不错,已经从于阗那边流淌到龟兹来了。
云初经常叹息自己前辈子没有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当官,那个时候当一个官,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杀人这种事情是没有办法用优雅来描绘的,不管你怎么杀,人死掉之后必定会有戾气,只要沾染了戾气,就跟优雅二字没有任何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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