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饭也逃不过预制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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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以来,死在战笼里的武士数不胜数。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你害怕了是吗?”老羊皮将云初新得到的唐刀丢给他。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对于这种事情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在西域,几乎所有的大唐官衙都有杀人且不会被追究的权力。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何远山的铜锤威力十足,一锤子下去,挡在他前边的突厥人就歪着脖子嗬嗬的叫唤着向一边倾倒,云初趁机一刀砍在胡人的脖子上,让他减少很多的痛苦。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人死了,还会有孩子诞生,再成长成男子汉,城池被毁掉了,这并不重要,只要有坎儿井,这个地方有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重新变得繁荣。
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你不准备跑路吗?”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不允许唐人干涉部族内部的事物,是西域所有胡人这两年达成的一个共识。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裴东风没有恼怒,饶有兴趣的道:“你知道当官的好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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