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值拉满!“东海雄狮”这些训练画面让人血脉偾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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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裴东风仰天大笑,最后再一次将目光落在云初脸上道:“现在还来得及。”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一大碗蒲公英茶被云初强迫灌进这对母女的肚子之后,她们这才从美食光环中突围出来。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你明白就好,既然你也不想活了,那就带人去把城外的青稞青苗全部铲除留带回来喂牲口。”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嗷嗷——”
他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这个狼日的敢靠近他,或者把脏手放在他家的羊背上,他就踹断这个龌龊家伙的狗腿!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小丶舟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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