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吃粪和解”,因为小恶魔不能被轻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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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哥哥,大沟里死了好多人,葛璐萨家的人跟挥食狞家的人统统死光了。
“腾格里会把你们这些该死的唐人压在黑石头底下让兀鹫啄食你们的眼珠子。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假如,假如塞来玛真的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他就想离开这里,去魂牵梦绕的长安看看。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云初看裴东风第一眼就知道人家的四品官绝对不是白来的,只要看他脸上那道从眉梢斜斜延伸到嘴角的那道暗红色刀疤,就知道此人乃是一位百战悍将。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还有什么困难吗?”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