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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穿的花团锦簇烧包的老羊皮蜷缩在一张卧榻上,卧榻周围的图案是云纹跟蝙蝠,不带一点西域特色,应该是来自于大唐。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何远山等裴东风的人都走光了,这才站起来朝云初抱拳道:“多谢兄弟成全。”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把书读的有滋有味,读的物我两忘之后的读书人,往往就会瞅着天上的明月产生各种疑问。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云初一丁点挑战战笼的想法都没有!!!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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