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今年第四次晋升上将,两位上将以新职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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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固张安他们正在杀牛,准备制作牛肉干,这是早就开始准备的军粮,打发哑巴去要了一大块新鲜牛肉回来,云初带着只穿着一个红肚兜的娜哈去拔了不少的沙葱回来,让这孩子一根根的挑选沙葱,他则开始发面,剁牛肉馅子。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眼睛里进沙子了。”
回纥人打仗的时候总是拖家带口的。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他吃力的转过头看向云初,此时,云初的面色很难看,收回唐刀,对侯三轻声道:“你就是因为背叛才被你以前的主人给抛弃的吗?”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为此,洗干净了脸的侯三主动踢出帮忙,云初没有拒绝,有一个人帮着搬东西,他可以省很多事情。
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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