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大毒枭埃尔·格林戈在厄瓜多尔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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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也不是一个纯粹不讲理的人,在发现云初心情激荡之后,就同意了云初分食这盆白米饭的要求。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刘雄咬着牙道:“这该如何是好呢?”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何远山等裴东风的人都走光了,这才站起来朝云初抱拳道:“多谢兄弟成全。”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一个英雄带着龟兹城里那些有八百个心思的乌合之众打败突厥大军,最终戎马凯旋的故事的发生地。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没有羊奶的米饭不好吃!”老羊皮不用动手,旁边的胡姬就主动把米饭盆子从云初手里夺走了。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随着老羊皮混入人群不见,云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再抬头看的时候,才能切实地感受到头上的烈日,以及周围喧闹的人群。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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